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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木槿路停车场项目工程检测、监测项目征集公告

    发布时间:2021-09-24

    新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必发888集团有限公司的的委托,对木槿路停车场项目工程检测、监测项目进行竞争性采购,现采用公开征集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1采购项目名称:木槿路停车场项目工程检测、监测项目

    1.2征集单位(采购人):梅溪湖投资(长沙)有限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新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4项目预算:763763.5元,其中检测费用316020元,监测费用447743.5元。

    1.5采购范围:本项目采购范围包括木槿路停车场项目工程检测、监测等相关服务,检测、监测内容详见本项目检测、监测方案及工程量清单。

    1.6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必发888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zuloblog.com/。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投标截止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投标截止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投标截止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投标截止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人在投标单位投标截止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根据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讲话精神和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促进企业复工复产有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本项目在疫情期间及恢复生产期间不要求投标人提供缴纳税收和社保等证明材料。)

    (4)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2、特定资格条件:

    (1)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

    (2)企业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包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且企业取得有效的涵盖本次招标范围的(工程材料、地基基础、混凝土结构)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国计量认证(CMA认证)证书,资质证书、认证证书均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乙级资质或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4)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管理手册,证书如注明了单位的则注明的单位应与投标人必须一致。

    (5)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两项业绩:

    ①投标人近三年内(以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15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入围业绩;

    ②投标人近三年内(以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22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监测入围业绩;

    入围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上注明时间或合同上甲方签订时间为准。如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体现出所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的,则投标人还需提供合同方盖章确认的其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或业绩时间的证明材料,将此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放入响应文件中。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6)其他: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本项目检测单位。

    4、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征集工作进度安排

    3.1报名阶段:有意参加本项目征集的投标人(2021年9月24日—2021年9月27日止,每天9:0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持本公告第二款中的资格条件资料到新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沙市岳麓区潇湘南路一段208号柏宁地王广场北栋19楼1918室)报名;逾期、报名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均不予受理。

    3.2抽取原则:征集审查合格的投标人≥20家,则随机抽取10家单位入围官网下一阶段招采;征集审查合格的投标人<20家,则随机抽取6家单位入围官网下一阶段招采。

    3.3中标原则:综合评分排名第一的为主检检测和监测服务单位,排名第二的为比对检测服务单位。

    四、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梅溪湖投资(长沙)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环湖路1177号zuloblog.com集团大厦(即原金茂广场南塔)

    联 系 人:黎先生

    电    话:0731-81868766

    采购代理机构:新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潇湘南路一段208号柏宁地王广场北栋19楼

    联系人:何女士、殷女士

    电  话:0731-85226831

    责编:邹彦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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